招租文件
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三角地商铺资产
2018年7月31日
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拟对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三角地进行公开招租,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三角地商铺,共有四间,每间分为上下两层:
1. 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三角地左起第一间(两层),总面积约为264.4平方米,
一层为空地,面积约为177平方米,二层面积约为87.4平方米;
2. 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三角地左起第二间(两层),总面积约为204.74平方米,
一层面积约为104.91平方米,二层面积约为99.83平方米;
3. 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三角地左起第三间(两层),总面积约为234.64平方米,
一层面积约为119.86平方米,二层面积约为114.78平方米;
4. 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三角地左起第四间(两层),总面积约为264.55平方米,
一层面积约为134.8平方米,二层面积约为129.75平方米;
该资产位于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处于桃源路与教育路交叉路口附近,交通便
利。周边交通路网发达完善,比邻广西财政综合楼、国宾美景养生酒店、百佳华超市
、住宅小区等汇集餐饮、购物、金融、娱乐一应俱全。
二、出租人:
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
三、出租方式:
优先”的原则确定承租人。竞价时,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50元/月或50元/月的整数倍。
四、竞租底价、经营期限、竞租保证金、及租金递增:
表一:
序号 |
座落地址 |
面积约(㎡) |
|
平方单价(元/㎡) |
竞租底价(元/月) |
经营期限(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一层 |
二层 |
总面积 |
1 |
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
三角地左起第一间(两层) |
|
177(空地) |
87.4 |
264.4 |
80 |
19036.8 |
5 |
60000 |
2 |
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
三角地左起第二间(两层) |
104.91 |
99.83 |
204.74 |
137 |
25128 |
3 |
60000 |
3 |
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
三角地左起第三间(两层) |
119.86 |
114.78 |
234.64 |
137 |
28760.4 |
3 |
90000 |
4 |
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
三角地左起第四间(两层) |
134.8 |
129.75 |
264.55 |
137 |
32392.8 |
3 |
90000 |
备注:1.标的均按现状招租,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改变。
2.序号1资产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三角地左起第一间(两层),租金从第三年开始,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
五、成交后需缴纳的费用
1. 如网络竞价成交,承租人按 壹 个月租金的金额的100%向出租人支付中介服务费,
并加收50元咨询服务费,该款项从承租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收取(如金
额不足,承租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该服务费不因《成
交确认书》或《财产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签订后,承租人与转让方(出租方)在
履约过程中出现任何变化而豁免缴纳。
2.成交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相当于三个月租金。
3.租金交付原则:租金按季缴纳,先交付后使用。
六、经营范围:
餐饮、办公和其他经营,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和其他对小区生活秩序、环境产
生噪音、异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不得占用道路、人行道,所经营的项目必须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七、承租人基本条件:
1.法人单位参与竞价的必须具备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相关行政主管
部门无不良经营记录。
2.个体户参与竞价的必须具备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并在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无不良经营记录。
3.自然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企业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
记录。
6.各位承租人须同时符合上述报名资格并经出租人核准资格审查后方具备报名的资
格。
7.承租人必须按照出租人提供的《财产租赁合同》样本,与出租人签订合同。
八、承租条件
1.以上标的均按现状招租,承租人应实地勘察了解房屋的现状后方可报名。承租人
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
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以上标
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改变。
2.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必须无条件交回该资产,出租人对承租人承建和装修该楼以
及新添设施不予补偿,且承租人不得拆除所添附的设施。如拆除部分要求恢复,承
租人应无条件恢复。
3.承租人自行办理消防验收及相关证照,出租人予以配合。
4.该资产在经营中,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和其他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
音、异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不得占用道路、人行道,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
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5.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租赁资产(房屋)作抵押,也不得转让或转租,如违
反,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返还承租人已缴交的租赁保证金,承租人与第
三方的转让、转租合同无效。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中止合同,已交纳的租赁保证
金转为违约金归出租人所有,不予返还。
6.有违反合同、转让经营行为以及铺面租赁合同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铺面并重新
招租。
7.如因城市建设规划、整体置换需要处置铺面用地及地面建筑物时,合同自行终止,
承租人应无条件交回铺面,所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负担任何责任。
如按规划要求需要拆除铺面的,有关的所有拆迁补偿都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
有异议。
8.承租方按照出租方规定办妥全部施工手续后,承租方可开始装饰装修工程。对未
经出租方批准的施工行为,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施工并将该房屋恢复至施工
前状态,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在使用和装修铺面时,应在不破坏铺
面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末经出租方许可和同意,严禁承租方排放污染物或安装
空调、排气扇。涉及建筑物主体拆改等装修(如打墙、改变供水供电线路等)应征
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装修时间为8:00-12:00,14:50-20:00,其余时间严
禁动工,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和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赔偿责任;因此
解除合同的,无须退回承租方所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
9.必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财产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
10.序号1资产桃源路82号巷左侧三角地左起第一间(两层),一层为空地,面积约
为177平方米承租人可自行根据用途改建修缮。改建不能影响建筑安全结构,且改建
方案必须经出租方审批。
11.出租资产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12. 现场勘察时间: 2018年8月8日下午15:00-17:00。
展示地点:广西南宁市桃源路82号巷左侧三角地商铺。请各意向竞价人自行前往,
在规定时间内对上述资产进行勘察,过时不侯。勘察时需遵守安排,注意人身安全。
九、招租方式:
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十、公告时间:
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8日上午12时止。
竞租报价时间:
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9日上午10时止
十一、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承租人可通过本公告发布的联系方式与出租方联系。在本招租截止日期内
(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8日上午12时),有意向的承租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
竞租保证金按表一规定金额,以及咨询服务费¥100元足额转入广西宏桂资产租赁
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至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报名参加竞租。在截
标当日(2018年8月9日)确定承租人。
十二、对公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越秀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04572052500314
十三、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点:南宁市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一楼
联系人:0771-575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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